省级篮球赛竞赛规程-篮球赛竞赛日程表

平潭中学生2022关工杯篮球赛时间

省级篮球赛竞赛规程-篮球赛竞赛日程表

比赛时间:拟于202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平潭综合实验区第22届“关工杯”

中学生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二、比赛组别设置:初中男子组、高中男子组

三、比赛时间:拟于2022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秩序册为准。

四、比赛地点:平潭全民健身中心篮球馆、区人民体育场室内篮球场(以秩序册为准)

五、参加单位:全区各公民办中学、职业中专。

竞赛规程怎么写

竞赛规程怎么写

竞赛规程怎么写,竞赛规程的内容根据竞赛的性质、目的、项目特点来设定,大型的综合性运动会应先制订竞赛规程总则,再制定各单项的竞赛规程。那么竞赛规程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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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名称

根据总任务确定比赛名称。名称要显示是什么性质的比赛,哪一年(或第几届)的比赛。运动会的名称一般用全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大学生运动会;1999年全国足球甲级队联赛;1999年某某市第一中学篮球比赛。在赛会期间的文件、会标、宣传材料等方面,名称要统一。

(二)目的任务

根据举行本次竞赛活动总的要求,简要说明此次竞赛的目的任务。如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学生整体素质;普及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提高某项运动水平;选拔组织某项运动代表队,准备参加高一级的比赛;总结交流教学训练工作经验,增进团结和友谊等。

(三)竞赛时间、地点和举办单位(或承办单位)

竞赛时间应写清预赛、决赛开始和结束的年、月、日;举行比赛的地点和举办竞赛的单位(包括主办和协办以及承办单位)。

(四)竞赛项目和组别

举办赛会所设置竞赛项目及组别(一般指综合性运动会和田径运动会),单项比赛的规程写明各组别的各个竞赛小项目。

(五)参加单位和各单位参加的人数

按有关规定的顺序写明参加比赛的每个单位,以及各单位参加男、女运动员人数,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人数。每名运动员可参加的项目数,每项限报人数,以及参赛的其他有关规定。

(六)运动员资格

运动员资格是指参赛运动员的条件标准,包括运动员年龄、健康状况、代表资格、运动等级、运动成绩、达标规定

(七)竞赛办法

1、确定比赛所采取的竞赛方法,如淘汰法、循环法、混合法及其他特殊的方法。比赛是否分阶段进行,各阶段采用的竞赛方法是否相同,各阶段比赛的成绩如何计算和衔接。

2、具体的编排原则和方法。

3、确定名次及计分办法。

4、对运动员(队)违反规定的处罚方法(如弃权等)。

5、规定比赛使用的器材(如比赛用球的品牌等),运动员比赛服装、号码等。

(八)竞赛规则

提出竞赛采用的规则和有特殊的补充及竞赛规则以外的规定或说明。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规定竞赛录取的名次,奖励优胜者的名次及办法。例如,对优胜者(队)分别给予奖杯、奖旗、奖状、奖 章及奖金等。

2、设置体育道德风尚奖或破纪录奖的奖励办法等。

3、设置技术奖时,规定技术奖励的内容和评选方法等。

(十)报名办法

规定各单位运动员(队)报名的人数、时间和截止报名的日期,书面报名的格式和投寄的地点,并应注明以寄出或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以及违反报名规定的处理办法。

(十一)抽签日期和地点

凡属需要抽签进行定位和分组的竞赛项目,应在规程中规定抽签的日期、地点和办法。

(十二)其他事项

1、有关未尽事宜的补充,如经费、交通、住宿条件等。

2、注明规程解释权归属单位。一般应归属主办单位的有关部门。

3、竞赛可也以找赞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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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

中国田径协会

江苏省体育局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连云港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铁人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17年10月22日(星期日)

(二)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五、出发时间

上午8:30

六、竞赛项目

男、女马拉松(42.195公里)

男、女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男、女迷你马拉松(5.7公里)

七、比赛路线

(一)全程线路:

起点:徐圩大道上海路路口—徐圩大道(顺行)—江苏大道(左转顺行)—疏港大道(右转顺行)—香河路(左转)—苏海路(左转顺行)—海滨大道(左转顺行)—海滨大道折返—徐圩大道(右转顺行至终点)。

(二)半程线路:

起点:徐圩大道上海路路口—徐圩大道(顺行)—江苏大道(左转顺行)—江苏大道折返—江苏大道(顺行)—疏港大道(右转顺行)—海滨大道(左转逆行)—徐圩大道(左转顺行至终点)。

(三)迷你线路:

起点:徐圩大道上海路路口—徐圩大道(顺行)—江苏大道(右转顺行)—合作路(右转顺行)—环湖路(右转顺行至终点)。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规则: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本届马拉松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比赛检录: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内到指定区域进行检录,外籍特邀运动员须在赛前40分钟到组委会安排的专门检录区进行检录。

(三)起跑顺序:按全程马拉松、半程马拉松、迷你马拉松项目的先后顺序排列,各项目间隔10米距离。

(四)发令规则:采用一枪发令同时起跑的办法。

(五)计时办法:本次比赛全程、半程的个人赛均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开始计时。在起点、每5公里、终点和折返处设有计时地毯,选手在跑步过程中,均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地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将作为未完赛处理,并不予进行排名。成绩统计和认证中,前八名采取枪计时,其余选手采用净计时。计时芯片将在参赛包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不收取芯片押金。

(六)关门距离和时间: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对社会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后,相应路段恢复社会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选手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相应项目的终点处。关门时间按自然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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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规程

依据与原则

在竞赛活动中,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共同协调和制约着运动竞赛的全过程。规程着重于竞赛的.组织管理,规则主要是对技术规范以及确定成绩和有关场地器材条件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综合性大型的竞赛,至少要在一年或半年前下达竞赛规程,使参加者能根据规程安排来调整训练计划,为参赛作好充分准备。基层的小型竞赛,也应在数月前印发,使参赛单位能根据竞赛规程的宗旨、内容和要求,组建队伍,确定竞赛和训练目标,积极准备,迎接比赛。在制订竞赛规程时,应遵照下述依据和原则。

制订竞赛规程的依据

1、以运动竞赛计划为依据:竞赛规程应依据单位、系统或省、市及全国性、国际性体育组织的竞赛计划来制订的。竞赛规程是多年度或年度(学校则以学年或学期)竞赛计划中,安排的某一次竞赛活动实施的具体法规。其内容可根据情况发展的需要,进行适当修正。

2、以竞赛目的和任务为依据:竞赛规程应体现出运动竞赛的方针、政策和体育发展的远期目标与近期策略,有效地调整与推动体育的改革和投资方向。此外,对该比赛项目的训练指导思想、人才梯队建设和良好的赛风起着引导、促进及培养的作用。同时还根据国际、国内乃至本单位的有关规定,以及对运动竞赛的需求,全面考虑竞赛的目的任务来制订规程。

3、以客观实际条件为依据:即当时的经费条件、场地设施和人员情况为依据,来制订竞赛规程。

制订竞赛规程应遵循的原则

为使竞赛规程制订得科学、合理,保证竞赛的质量,应遵循下述主要原则。

1、可行性原则:竞赛规程所提出的比赛组织方案和内容,必须从当时的实际出发,做到切实可行。在竞赛管理工作中,应充分利用人才、物力、财力和时间,本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实施对竞赛过程最优化的设计和组合,以达到机构精简,工作效率高,竞赛效果好的目的。对群众体育竞赛项目的确定,要考虑到有群众特点的传统项目和近代体育项目,注意普及和提高、娱乐性和竞技性相结合。对群众性的体育竞赛活动,其时间、场地安排不能像正规的竞赛一样,应根据竞赛的规模、水平、参加对象及现有的场地情况灵活安排,必要时可根据场地条件来设置比赛项目的确定竞赛时间。

2、公平性原则:竞赛规程是参加者共同遵守和执行的规范与准则,其内容应使全体参加者在客观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展开竞赛。无论是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当地所属的主队,或外来的客队,均应享受同等的待遇。在限定的时间、空间和等同条件下进行竞赛,使比赛结果具有真实性。这样才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参赛者的技术、战术特长,提高竞赛的质量和综合效益。

3、稳定性原则:竞赛规程一经公布,就应相对稳定,不能随便更改。若规程中确有不合理的内容需要修正或补充时,须经制订部门尽可能在比赛前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影响到参赛单位和承办单位的准备工作时,应征得多数参加单位的同意,方可变动。一般在比赛开始后,规程不能再改动,以保证规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规程的最终解释权应属主办单位。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保持规程的连续性,综合性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与单项规程之间,不同单项竞赛规程内容之间,以及年度之间应连续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文字表达要简明准确,内容要详尽完整,切忌表达含糊,自相矛盾。

今年cuba和大学生超级联赛参赛队伍介绍

联赛从每年9月份开始,至翌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选赛(每年9月—11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分别组织预选赛,具体时间、地点和比赛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大体协或在CUBA联赛组委会指导下成立的预赛领导小组确定。预选赛男、女冠军队直接晋级分区赛。

第二阶段:分区赛(翌年3月)

按照地域关系,全国共分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赛区,划分方法如下:

东南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海南;

西南区: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西藏;

西北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香港;

东北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澳门。

分区赛保持64支参赛队的规模,每赛区有16支参赛队(男女各8支)。

各赛区男、女组比赛均采用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的形式,决出赛区冠军。各分区男女组冠亚军晋级全国决赛(八强赛)

第三阶段:全国决赛(4月—6月)

(1)女子八强赛

采取赛会制,先通过单场淘汰决出两支进入总决赛的队伍,总决赛采取主客场两回合制。如赛会承办单位进入总决赛,则第二场决赛移师客队所在地,否则第二场比赛主场权由进入总决赛的双方队伍抽签决定。

(2)男子八强赛

每一轮次均采取主客场两回合制,直至决出总冠军。

比赛采用《1998—2002年篮球竞赛规则》(今后国家体育总局若下发新的竞赛规则,则采用新规则),所有比赛时间采用四节制,每节10分钟,同时第二节、第四节比赛中各增加一次技术暂停。

四、创始之路

一项事业的成功,需要远见和机遇,更需要持之以恒的努力和志同道合的盟友。从1985年到1996年,靠着每年几千元的活动经费和时有时无的外部援助,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为推动篮球运动在高校的普及和发展进行了十一年的奋斗和探索。这个时期所形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大篮协日后创建CUBA联赛做好了组织准备。从90年代初期开始,时任大篮协副主席兼秘书长的龚培山教授开始酝酿一个宏图大计:创建一个规模更大、影响更广、水平更高、更加纯净的全国性大学生篮球联赛,充分释放出大学生篮球运动的活力和能量。龚教授已经感觉到时代变化的脉搏,看到了社会转型和体制变革给各个行业带来的巨大变化,但在当时,中国的体育市场刚刚开始发育,在管理体制、市场环境、商业模式等方面都存在无法预知的风险,除了算不上慷慨的解囊相助,很少有人如龚教授期望的那样,对创办和运营一个全国性的大学生篮球联赛产生兴趣。

和大多数成功的江浙商人一样,张宁飞具有强烈的开拓精神和敏锐的商业直觉:1988年从浙江大学材料系毕业,以优异成绩留校任教,两年后投身商海,进入上海一家进出口公司从事国际贸易,1993年走上创业之路,担任杭州可艾可服饰有限公司(恒华集团前身)总经理,并很快在美国市场打下一片天空。而在挣得第一桶金之后,张宁飞并没有专注于扩大经营规模、占领市场份额,他开始认真思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和自己的人生规划。从小生长在一个教师之家,以及在高校求学、任教的经历使他产生了投资教育事业的冲动。一个偶然的机会,在大学时代对张宁飞有“知遇之恩”的浙大男篮主教练陈南生向他透露了龚培山教授创办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构想,张宁飞闻之怦然心动,他隐约觉得,这是一个支持教育、回报社会的途径,同时也是一个充满机会的投资领域。

张宁飞曾经代表浙江大学打了四年篮球,在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种挥之不去的篮球情结。因为业务关系,张宁飞常年往返于中美之间,对于两国篮球体制的巨大反差,他有着比一般人更深刻的体会。尤其是对NCAA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这项在美国家喻户晓、在中国却鲜为人知的赛事,他的兴趣并不止于了解,“让CUBA成为中国的NCAA。”这是张宁飞最初的想法和目标。

恒华集团是一个中等规模的民营企业,资金实力算不上雄厚,主要市场在美国,也不需要在国内开展大规模营销活动提升知名度,张宁飞投资CUBA联赛,让很多人觉得困惑和不解。而张宁飞本人则坚信只要经过精心的雕琢,CUBA联赛一定会发出钻石般璀璨的光芒,因此从一开始他就做好了长线投资的打算。

1996年4月10日,在浙江大学男篮主教练、大篮协副秘书长陈南生的促成下,67岁的龚培山与30岁的张宁飞首次见面,就合作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篮球联赛一事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

6月6日,“发展高校篮球,培养篮球人才”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来自教育、体育、新闻界的专家学者济济一堂,共商大计。张宁飞在会上表示愿为大学生篮球运动的发展助一臂之力。

11月28日,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与恒华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合作签字仪式在人民大会堂浙江厅举行,正式确定了CUBA联赛的名称和办赛宗旨。

1997年1月27日,“可艾可”杯全国高校篮球赛在杭州举办,标志着CUBA联赛进入“试运行”阶段。

2月1日,国家体委将CUBA联赛纳入98年度全国竞赛计划。

3月14日,恒华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正式启动CUBA联赛的包装、推广和市场开发工作。

4月11日,国家教委正式批准CUBA联赛组织办法。

11月30日,CUBA联赛组委会成立大会在人民大会堂香港厅举行。

1998年3月19日,首届CUBA联赛开幕式在中央电视台举行,来自教育界、篮球界、文艺界的许多名人济济一堂,在著名歌手刘欢热情奔放的“CUBA之歌”声中,CUBA扬帆启程。首届CUBA联赛正式打响。

3月25日,CUBA联赛组委会组团赴美,专程考察NCAA联赛的组织经验五、发展历程

首届CUBA联赛的火爆场面可用“井喷”来形容,共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617支高校代表队、9130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参加了各个阶段的比赛,比赛场次达到2600多场,现场观众146万人次,中央电视台对决赛阶段的20场比赛进行了现场直播,一百多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对联赛进行了密集报道。从“空谷幽兰”到“山花烂漫”,高校篮球界被压抑已久的热情如雪崩般迸发出来,在很多地区,CUBA成为当地篮坛的一大盛事,大学校园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篮球热”。“CUBA现象”给当时正处于历史低谷的中国篮球带来了一股清新的空气,许多关心中国体育改革进程和发展方向的人们因此倍感振奋。

在首届联赛达到预期效果的基础上,第二届CUBA联赛对赛制进行了调整,原来的A、B级联赛“双轨制”实现“并轨”,自然年度比赛改为学年度比赛,南北两个赛区进一步划分为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个赛区。改制后联赛的整体水平和激烈程度都有大幅度的提高。针对本届联赛中出现的一股来势猛烈的“作假风”,组委会坚决果断地采取措施,对涉及的9支球队进行了严厉处罚,一时间CUBA“打假风暴”成为媒体报道的热点,在高校和社会上引起了较大的震动和反响。

从第三届联赛开始,CUBA确立了稳定的全国联赛制度。推出以“不变的参赛条件、固定的比赛时间和有利于参赛队系统训练的赛制”为特点的CUBA竞赛规程。联赛的规模和影响力稳步提升,参赛院校的知名度更高、区域分布更广, 一些多年不组织球队的知名院校,如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山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等均加强了队伍建设,并凭借自身实力打进了分区赛,西部边远省份的不少院校也加入了CUBA大家庭,整个CUBA联赛呈现出一派蒸蒸日上的发展势头。

进入第四届,CUBA联赛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轨道,在赛事组织和推广方面开始尝试一些新的思路和做法。如东南区比赛由江西省体育局竞赛管理中心承办,通过利用、开发校园和社会两种资源、两个市场,CUBA联赛的社会化程度得以提高;西北区比赛由新疆大学承办,CUBA联赛开始有计划地向高等教育规模不大的边远省份进行辐射。鉴于前三届联赛因作假受到禁赛处罚的12支球队均做了深刻检讨并采取了积极的纠正措施,常委会在长春召开工作会议,通过了解除处分、恢复其参赛资格的决议。这使得整个联赛的格局更加完整。

第五届CUBA联赛进一步体现出CUBA以东部大城市为根据地、大举“西进”的战略。组委会有意识地选择西部区域中心城市进行赛事推广,如西南区放到因运动项目布局和结构调整、多年不组织篮球竞赛的广西桂林,西北区放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西宁,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成为媒体争相报道、群众喜闻乐见的热点赛事。尽管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打乱了第五届CUBA男八强、女四强赛的组织计划,但联赛组委会并没有偃旗息鼓,消极应对,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周密的部署和扎实的工作,第五届CUBA联赛最终圆满收尾。这一事实既证明了联赛的凝聚力和组委会的组织协调能力,也标志着CUBA联赛运行机制的基本成熟。

即将揭幕的第六届联赛把CUBA推向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全面加强与中央电视台的战略合作关系,扩大电视转播规模,成为本届联赛的一条主线。为此组委会再次对赛程和赛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将地区选拔赛的截止时间由11月上旬延长到12月15日,分区赛开赛日期则由原来的11月15日调整到翌年的2月底或3月初。赛制方面,男子八强赛由单场淘汰制改为主客场双淘汰制,女子四强赛扩编为女子八强赛,采取先分组循环后交叉淘汰、冠亚军决赛打主客场的混合赛制。调整后的赛程更加紧凑,比赛更加密集,为电视台全程转播创造了有利条件。

经过七年五届的快速发展,CUBA联赛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普及范围更广。越来越多的高校认识到CUBA联赛在提升学校知名度、促进校际体育文化交流、推动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实施等方面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在代表队建设方面提高了重视程度,加大了投入力度,基层比赛的规模、影响力、队伍质量和运作水平持续提高。以第六届CUBA联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预选赛为例,参赛队总数达到了700余支,比赛总场次达2700多场,现场观众达190万人次,其中河南省预选赛参赛队覆盖了全省17个地级市中的14个,河南电视台对部分场次进行了实况转播,浙江省预选赛参赛队数达到50余支,平均每场比赛观众人数达1000多人,安徽省选拔赛有34支队伍参加,规模创历届之最。总体来看,大部分地区的CUBA预选赛得到了当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的有力支持,高校体育组织的大力协助和广大院校的积极响应,并在赛事包装、新闻宣传、活动推广、市场运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运动技术水平显著提高。表现在运动员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技术、球队的战术运用和配合质量、比赛的对抗程度和精彩程度都有大幅度的改善和提高。水平较高的球队已经形成相对固定的打法风格。经高校多年的培养和CUBA联赛多场次的锤炼,部分拔尖球员已经具备了进入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的实力。以第五届CUBA男八强、女四强赛为例,男队平均身高1.92米,最高达到2.04米,女队平均身高1.80米,最高达到1.89米,各队之间的实力差距明显缩小,80%的场次分差在10分之内,从技术统计情况来看,全队得分和投篮命中率明显上升、犯规和失误次数有所减少,一些难度较高的攻防技术如扣篮和盖帽得到了更多的运用。总体来看,CUBA男子八强队已经全面达到或超过了青年队的水平,如华侨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两队在与本省青年队的正式比赛中能够胜出20分以上,武汉理工队多次战胜乙级联赛的中游球队湖北男篮;女子冠亚军队已经达到准专业队水平,如天津财经大学女篮曾在正式比赛中以十几分的优势战胜了乙级联赛前五名的黑龙江女篮。此外,在去年的第五届全国城市运动会上,湖南大学男篮和青海师范大学女篮分别代表长沙和西宁参加了篮球项目的比赛,其中未能进入第五届CUBA八强的湖大男篮先后战胜三支专业队,在12支参赛队中名列第六。经高校多年的培养和CUBA联赛多场次的锤炼,部分拔尖球员已经具备了进入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的实力,如武汉理工男篮队员王晶去年正式加盟广东新世纪男篮,今年有望以主力身份征战全国男篮甲B联赛。

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除了在校大中学生,各个年龄段和知识背景的人群对赛事表现出了越来越浓厚的兴趣,CUBA联赛的影响力已经辐射到各个社会领域,其积极健康的社会形象和与时俱进的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产业化运作初见成效。经过五年的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造,CUBA先后吸引了摩托罗拉、万事达卡、一汽—大众、中国电信、铁通、达盛电子、CECT手机、FILA、李宁、康威、双星、红牛、南华利生、WILSON、兰华、飞鹿、洪都、康恩贝、正大福瑞达等公司的加盟合作,成为一个社会团体和民营企业联手打造的知名赛事品牌。从第五届CUBA联赛开始,联赛组织者开始把无形资产开发列为主攻方向,力争“把蛋糕做大”。目前正在推行的市场拓展计划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和国内体育用品业“龙头”之一安踏公司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以品牌联盟的方式推广CUBA联赛,开发系列标志产品,全面进军篮球市场;二是开通“CUBA短信乐园”,以网络为平台,发展无线增值业务,提高产业化运作水平。从“小打小闹”到“大蹦大跳”,创立仅有五年的CUBA联赛正在逐步加大市场开发力度。

六、规模影响

在中国篮坛,CUBA堪称地域覆盖最广、参赛人数最多、文化层次最高的赛事。她的背后是1000多所高校、1300多万在校大学生和200万教职员工,以及一个更加庞大的连带群体,其中包括2000多万梦想上大学的高中生和数不清的大学校友及学生亲属。如此广泛的社会基础决定了CUBA不可能寂寞。

从1998年创立至今,CUBA联赛保持着每届600—700支参赛队,近万名运动员和教练员,2400多场基层选拔比赛,160场分区比赛和15场男八强、女四强赛的赛事规模,在全国高校产生了广泛、深入、持久的影响,在社会上树立起了积极、健康、向上的形象,竞赛体系日趋完善、竞技水平稳步提高、社会影响迅速扩大、优秀人才崭露头角、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造初见成效,被誉为中国篮球的“希望工程”。

以第五届CUBA联赛为例。根据权威机构的测算,第五届CUBA联赛男八强、女四强赛受众总量达到了22亿人次,不仅在各类业余体育竞赛中首屈一指,在社会认知度方面可比肩职业联赛。

CUBA的影响力还可以用权威媒体的监测数据加以说明。从1998年创立至今,CUBA联赛一直是中央电视台固定转播的赛事之一,根据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机构提供的收视率调查结果,第五届CUBA男八强、女四强赛9场转播的平均收视率达到0.8,最高达到1.3。超过了“末代甲A”。央视因此对节目资源做出调整,决定以CUBA为突破口,培育学生体育竞赛领域的精品赛事。 七、系统建设

CUBA联赛在短时间内实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与组织者坚持“发展高校篮球、培养篮球人才”的宗旨和社会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密不可分,其特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即“育人是宗旨,文化是特色,品牌是优势”。

1、CUBA的核心理念——育人

(1)以建立全新的篮球人才培养体系为目标,建立和完善竞赛制度

建立一个科学的人才培养体系,首先要有一套合理的赛制。早在联赛酝酿阶段,CUBA组委会就专程赴美国考察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将赛制草案和世界上开展时间最长、组织经验最丰富、竞赛体系最完备的大学生联赛进行验证比较,经过反复论证和小范围试行后确立了1998年首届联赛的基本赛制框架,在推行过程中,对于一些意见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组委会不断地集思广益、酝酿和提出修改方案,如建立顺位补缺机制、取消总决赛五分钟决胜期等,体现了联赛的广泛性和代表性,使CUBA赛制更符合高校篮球运动发展的基本规律,有利于在普及基础上实现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快出人才,多出人才。

(2)有计划地组织教练员、裁判员培训,为联赛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从首届联赛开始,组委会每年定期组织一次教练员、裁判员培训活动,聘请执教经历丰富、在篮球训练理论和方法领域造诣较深的专业教练或专家授课,促进高校教练员更新思想、了解和学习先进的篮球理念和训练理论,改进训练方法和手段,提高科学训练水平;同时本着自愿原则组织高校青年体育教师和在校大学生参加裁判员培训及技术等级考试,针对我国篮球裁判员英语水平普遍不高、难以适应国际比赛要求的现状,组委会通过组织裁判员英语学习、尝试现场英语宣告等方式,提高裁判员学习英语的积极性和实际应用能力。自1998年至今,CUBA累计培训教练员380人次;培养篮球一级裁判员300余人,其中60%是在校大学生,对于学生裁判当中条件和水平较为突出者,组委会坚持放手大胆地使用,如华中科技大学水利工程系博士研究生曾宏涛曾执法第四届CUBA联赛总决赛。通过有计划的组织培训,CUBA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文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知识结构合理的教练员、裁判员队伍。

(1)以篮球人才培训基地和选秀营为基础,建立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为了使大量的优秀篮球苗子能够及早被发现,并在中学阶段接受正规、系统的训练,打下扎实的文化基础,为进入大学做好充分准备,CUBA联赛组委会自1998年起,着手在全国范围内依托篮球训练和文化学习条件较为优越的中学建立篮球人才培训基地,至今正式挂牌的已达到30几所,在短短六年内为各高校代表队输送了大批优秀选手。同时,为进一步扩大高校选材范围,使更多有篮球天赋的青少年能够实现上大学的梦想,CUBA还推出了一年一度的选秀夏令营,为高校教练和优秀中学生篮球运动员提供了一个双向交流的机会。六年来CUBA共组织了四届选秀夏令营和一届选秀冬令营,190多名营员被各高校代表队选中,。通过这两项措施,CUBA在开发上游资源、建立后备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4)严厉打击在运动员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的行为,防范和杜绝裁判员执法不公的现象,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

一个有利于人才成长的生态系统,必须有防止和治理“污染”的措施和手段。“打假”、“扫黑”本来是和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社会治安紧密联系的字眼,近年来却成了人们谈论体育比赛时的热门话题,一部“体坛厚黑学”折射出的是“圈子文化”和“潜规则”的流毒。在这方面,CUBA联赛的做法和经验值得借鉴。 CUBA严禁已经失去培养价值的超龄或专业队退役运动员参加联赛,为了根除高校体育竞赛中长期存在的弄虚作假现象,维护CUBA联赛的纯洁性和体育竞赛“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首届联赛开始,联赛组委会排除一切干扰,广泛发动群众,本着“发现一起、核实一起、处理一起”的态度,对“违规操作”的球队和个人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前五届CUBA联赛共有15支球队因“作假”受到取消比赛成绩或禁赛处罚。同时,为了杜绝比赛中的“黑哨”现象,CUBA非常重视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简述篮球竞赛规程制定内容?

国际篮联的篮球规则是由国际篮联中央局批准,由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定期审订的规则讲的是原则而不是比赛情形,力求清晰、全面。但规则无论如何也不能包罗比赛中发生的所有细节。

此解释的目的在于转变新规则的条文在实际应用中的原则和概念。

对各种情况的解释可方便裁判员对规则的理解,激励裁判员自学规则,掌握规则的第一手资料。

国际篮联篮球规则是国际篮联篮球运动的纲领性文件,但在实际情况中,主裁判有权对规则或官方解释未涉及的特殊情况做出决定。

第五条 队员:受伤

陈述1:

如果一名场上队员受伤或似乎受伤,结果,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或任何其它同队的球队席人员进入比赛场地,则受伤队员被认为是接受了治疗,不管是否真的进行了治疗都要准许。

例1:

A4似乎踝关节受伤,比赛中断。

(1)A队的医生进入场地并对A4的踝关节进行治疗

(2)A队的医生进入场地但A4已恢复

(3)A队教练进入场地以确定A4的伤情

(4)A队教练,A队替补队员或A队随队人员进入场内,但没有对A4进行治疗

解释:

(1)(2)(3)(4)四种情况下,A4都被认为是接受了治疗并将被替换下场。

陈述2:

根据医生的判断,对受伤队员的移动会有危险时,把受重伤的队员从场上移走没有时间的限定。

例2:

A4重伤,根据医生的判断把A4从场上移走会有危险,比赛中断了15分钟。

解释:

医生的意见将决定从场上移走受伤队员的适当时间,替换后,不需判罚即重新开始比赛。

第9条 一节比赛的开始与结束

陈述1:

除非各队有5名合格参赛的球员并准备好比赛,比赛才能开始。如果到了比赛开始时间而球队上场的球员不足5名,裁判员须意识到能解释球队延误的不可预见的情况。如果提供合理延误的解释,将不判技术犯规。然而,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将判技术犯规或球队弃权。

例1:

到了预定的比赛时间,A队准备好的能上场的球员不足5名:

(1) A队的代表能为A队球员的迟到提供合理且能被接受的解释

(2) A队的代表不能为A队球员的迟到提供合理且能被接受的解释

解释:

(1)比赛最多可推迟15分钟开始,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进行。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不能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不能进行,判A队弃权,则B队20:0胜A队。

(2) 比赛最多可推迟15分钟开始,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到达比赛场地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进行,但比赛开始前要判A队教练员技术犯规(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B)。如果缺席的球员在比赛预定时间后15分钟内不能到场并准备好上场比赛,比赛将不能进行,判A队弃权,则B队20:0胜A队。

陈述2:

第9条阐明了球队进攻和防守的球篮。在任何一节比赛开始后,由于混乱而进攻/防守了错误的球篮,一经发现,只要不置任何一方于不利,则要予以纠正,此前场上发生的任何得分、用过的时间、宣判的犯规等都要保留。

例1:

在一节比赛开始后,裁判员发现双方球队攻错了方向

解释:

只要不置任何一方于不利,应尽快停止比赛,双方交换球篮。比赛将在停止地点的镜面位置的就近边线外恢复。

例2:

比赛开始后A队进攻/防守了正确的球篮,这时,B4搞错了方向,运球上篮投中。

解释:

判A队队长得2分

第12条 跳球与交替拥有

陈述:

在跳球比开始赛后没有获得球权的球队,将在接下来的一次跳球机会出现后获得在跳球位置就近的边线外掷球入界的权利。

例1:

主裁判抛球以开始比赛,在球被跳球队员A4合法拍击的后的刹那。

(1) 宣判了A5和A5争球

(2) 宣判了 A5 和 B5 双方犯规

解释:

由于双方均末获得球权,裁判员不能用交替拥有的箭头来判定球权,主裁判员将在中圈执行A5和B5的跳球。

不管怎样,从合法拍击到争球/双方犯规宣判的比赛计时钟的走过的时间要保留。

例2:

按规则B队将获得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的球权,但裁判员和/或记录员错误地判给了A队掷球入界。

解释:

一旦球触及场上队员,失误不能纠正,但在下一次出现交替拥有机会时,判给B队掷球入界的球权。

第17条 掷球入界

陈述1:

在掷球入界球离开队员的手之前,掷球动作可能会发生掷球入界队员手持球由场外范围越过球场界线伸入场内范围的情况发生,这时,防守队员仍有责任避免在球离开掷球队员的手前触及球,干扰掷球入界。

例:

A4掷球入界,持球手越过球场界线上空,这样球就在球场的上方,B4从A4手中把球夺走或把球从A4手中打掉。

解释:

B4干扰掷球入界,从而延误了比赛的重新开始,对B4进行一次警告,并通告B队教练员,此警告将在剩余的比赛时间内适用于所有的B队球员,如B队再有类似的违犯要判B队球员技术犯规。

陈述2:

掷球入界时,须将球传给(而不是用手递)场上的队友,用手递给场上的同伴有违掷球入界规则的意图。

例:

A4掷球入界,A4将球用手递给场上的A5

解释:

判A4掷球入界违例。球必须正常地离开掷球入队员的手掷球入界才被视为合法。判给B队在违例的就近地点掷球入界。

第18/19条 要登记的暂停/替换

陈述1:

在比赛开始一段时间前或一节比赛结束后,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替换不被准许。

例1:

跳球开始比赛,跳球队员A5被判违例,B队掷球入界前,任一教练员要一次暂停或要求替换。

解释:

暂停或替换不被准许,因为比赛还没有开始。

例2:

在一节或任一决胜期终了的计时钟信号响起的同时,宣判了一起犯规,A4执行2次罚球,任一教练员要求暂停或要求替换。

解释:

暂停或替换不被准许,因为比赛时间没了。

陈述2:

24秒钟装置信号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 ,因此,它也不能造成一次替换或暂停机会。

例:

投篮出手,球在空中,这时24秒装置信号响起,球中篮,这时:

(1) 一方或双方请求替换

(2) 一方或双方请求暂停

解释:

(1)24秒装置信号被忽略,因为它不能停止比赛计时钟,除非一名裁判员中断比赛,或只有在第4节或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球投中停止比赛计时钟后,非得分方的替换请求才被准许。一旦替换被准许,对方也可替换。

(2) 只有非得分方才有暂停机会.

陈述3:

如果在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时判罚球队员违例,导致球成球,双方球队均有替换机会,不管是否在罚球队员在第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可处理球前进行了替换。

例:

最后一次罚球时,罚球队员A4违例,这时A8和/或B8要求替换上场,双方球队在最后一次罚球前没有请求替换。

解释:

替换被准许,违例后任一球队都可替换。

陈述4:

如果请求了暂停后,任一球队被宣判了犯规,暂停期要等到裁判员完成了和记录台的联系后才开始计算。如果犯规是队员的第5次犯规,裁判员与记录台的联系还包括完成必要的替换程序,一旦完成替换程序,当一名裁判员鸣哨给出暂停信号后,暂停周期开始。

例1:

A队教练员请求了暂停,接下来B4犯规使球成球,这是B4的第5次犯规。

解释:

当裁判员完成了和记录台的联系并完成了对B4的替换后,一个暂停周期才开始。

例2:

A队教练员请求了暂停,接下来B4犯规使球成球,这是B4的第5次犯规,在裁判员与记录台联系时,球员立刻走向各自的球队席,而没有等裁判员鸣哨给予一个暂停周期。

解释:

当比赛计时钟停止后,球员意识到已请求了暂停,虽然暂停周期还没有正式开始,允许他们去各自的球队席。

陈述5:

如果裁判员发现场上同一球队的队员超过5名,只要不置对方于不利,应立即予以纠正。

如果裁判员或记录台工作人员正确地履行了他们的职责,一名队员非法进入了场地或停留在了场上,因此,裁判员令该队员立即离开场地,并判该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录B)。教练员有责任确保替换正确地完成,被替换的队员也应在被替换后立即下场。

例:

比赛正在进行,这时发现A队在场上的队员多于5名。

(1) 发现此问题时,B队(场上有5名队员)正在控制球。

(2) 发现此问题时,A队(场上多于5名队员)正在控制球。

解释:

(1) 除非置B队于不利,比赛应立即停止,非法进场(或逗留场上)的球员必须离场,并判A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录B)。

(2) 应立即停止比赛,非法进场(或逗留场上)的球员必须离场,并判A队教练员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相应的栏内记录B)。

陈述6:

发现某队超过5名队员参与比赛,非法参与比赛的A5在场上得分或被判罚了犯规,所有的得分和宣判的犯规都有效。

例:

裁判员发现A5是A队作为第6人非法上场比赛的球员。

(1) 宣判了A5犯规后停止了比赛

(2) A5投篮命中后停止了比赛

(3) 宣判了B5对正在投篮的A5的犯规(球未投中)后停止了比赛

解释:

(1) A5的犯规被视为场上的队员犯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2) A5投篮命中有效

(3) B5犯规所造成的罚球将由A队教练指派犯规时在场上的其他任一队员执行

陈述7:

第18和19条阐明了替换(或暂停)机会的开始和结束。希望教练员们清楚这些规定,并在恰当的时候做出请求,如果在第18和19条规定的合理机会之外请求了替换或暂停则不被准许。

例:

教练员跑向记录台大声地请求替换(或暂停),这时一次替换(或暂停)的机会刚好结束,记录员做出反应并错误地发出了信号,裁判员鸣哨中断了比赛。

解释:

因为裁判员鸣哨,成球,比赛计时钟停止,正常情况下可以请求替换(或暂停)。然而,由于请求太晚,替换(或暂停)不予准许,比赛应立即恢复。

第24条 运球

陈述:

如果一名队员故意地将球掷向篮板(不是试图合法投篮得分),这种行为被视为如同该队员把球掷向地板上一样。在球触及(或被触及)另一队员之前该队员触及球,这将和运球失去球后再次触及球一样。

例1:

A4把球掷向篮板,在球触及另一场上球员前再次拿到球,但没有运球。

解释:

A4拿到球后(球在其手中静止)可以投篮或传球但不能再次运球

例2:

A4结束运球,既没有继续运动也没有静止站立,而是把球掷向篮板,并在球触及另一球员前拿到了球。

解释:

A4两次运球违例。

第28条 8秒钟

陈述1:

8秒钟规则是基于一名裁判员自主计算8秒运用的,如果裁判员的计算和24秒钟装置有出入,以裁判员的计算为准。

例:

A4在A队的后场运球,裁判员宣判其8秒钟违例,24秒钟装置显示仅过了7秒钟。

解释:

裁判员的决定是正确的,裁判员有权单独决定8秒钟的结束。

陈述2:

如果8秒钟计时被后场的一次跳球而带来交替拥有中断,控制球队获得掷球入界的球权,该队的8秒钟将从中断处继续。

例:

A队在后场控球5秒钟时,发生争球,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 A队掷球入界。

解释:

A队只剩3秒时间使球进入前场

第29条 24秒钟

陈述1: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如果球碰到篮板或未触及篮圈,就发生了24秒违例,除非紧接着对手获得并控制球权。

例1:

A5投篮,球在空中,这时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球触及篮板然后落到地板上滚动,B6先触及了球然后A6触及球,最后由B7控制了球。

解释:

这是一个24秒违例。因为球未触及篮圈并没有被对方控制,B队将获得在端线外靠近违例就近的地点(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掷球入界。

例2:

A5投篮,球触及篮板但没有触及篮圈,球反弹后B5触及球但没有控制球,然后A4控制球,这时,24秒钟装置响起。

解释:

24秒违例。当投篮的球没有触及篮圈并又被投篮的球队重新控制球时,24秒计时钟继续。

例3:

在24秒周期将要结束时,A4一脚或双脚着地投篮,球被B4合法封盖,接着24秒信号响起,然后B4对A4犯规。

解释:

24秒违例发生,B4的犯规被忽略,除非是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判给B队在投篮就近地点的界线外掷球入界。

例4:

A4投篮,球在空中,这时24秒信号响起,球未触及篮圈,然后宣判了A5和B5的争球。

解释:

24秒违例发生。B队没有立即控制球权,但判给B队将在边线罚球线延长线外掷球入界。

陈述2:

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一个控制球队执行掷球入界,此球队的24秒连续计算。

例1:

A队控制球,24秒周期还剩10秒钟时发生了争球,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掷球入界的球权判给:

(1) A队

(2) B队

解释:

(1) A队的24秒周期仅剩10秒。

(2) B队将获得一个全新24秒周期。

例2:

A队已控制球,24秒周期还剩10秒钟时球出界,两裁判员对在球出界前A4还是B4最后触及球意见不一致,或裁判员不能确定在球出界前是谁最后触及球,作为交替拥有的结果掷球入界的球权判给:

(1) A队

(2) B队

解释:

(1) A队的24秒周期仅剩10秒。

(2) B队将获得一个全新24秒周期。

第31条 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

陈述1:

当投篮球或罚球在篮圈上方时,如果一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则为干涉得分。

例:

A4执行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在球触及篮圈前,B4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

解释:

B4非法触球造成干涉得分违例,判给A队1分。

陈述2:

当传球或篮板球反弹在篮圈上方时,如果一队员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是违例。

例:

传出的球在篮圈上方时,A4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触及球。

解释:

发生了一般的违例(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判给B队在违例地点就近的端线外掷球入界(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并给予一个全新的24秒周期。

陈述3: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时,球触及篮圈,如果在球进入球篮前被任一队员合法触及,球就改变了它的性质变成了一个2分的投篮。

例: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时,球触及篮圈弹起,这时B4试图把球拍掉,可球进入了球篮。

解释:

因为球已被合法触及,罚出的球的状态已改变为2分试投,将判给A队得2分。

陈述4:

如果尝试投篮,当球上升时一队员触及球,所有干涉得分和对球干扰的限制都适用。

例:

A4投篮,球在空中,被B5(或A5)触及后继续上升,在下落飞向球篮时:

(1) 被A6触及

(2) 被B6触及

解释:

球在上升阶段被B5(或A5)合法触及没有改变球的性质,然而,接下来在球下落阶段被A6或B6触及则是违例:

(2)判给B队掷球入界

(2) 判给A队得2分或3分

陈述5:

投篮时,防守球员使篮板支架或篮圈晃动,根据裁判的判断,此举是为了阻碍球中篮,则被认为是干涉得分。

例:

A4在比赛临近结束时三分试投,球在空中,比赛计时钟发出了比赛结束的信号,然后B4的行动使篮板支架或篮圈晃动,根据裁判的判断,此举是为了阻碍球中篮。

解释:

即使比赛计时钟发出比赛结束的信号,球还是活球,因而发生了干涉得分违例,判A队得3分。

第35条 双方犯规

陈述:

无论何时,两个裁判几乎同时的判罚相抵触或有取消得分时,不判给得分。

例:

A4做投篮动作,B4和他发生了身体接触,球中篮,前导裁判宣判A4进攻犯规,因而投中无效。追踪裁判宣判了B4防守犯规,因此中篮有效。

解释:

双方犯规,中篮无效。

第38条 技术犯规

陈述1:

当一名裁判员对一名队员的行为进行了警告,如再次违犯可判技术犯规,此警告还要通告该队教练员,此警告在比赛的剩余时间里对所有该队人员均适用,裁判员的警告只有当停止比赛计时钟且球成球时给予。

例:

一名A队人员因下列行为被警告:

(1) 干涉掷球入界

(2) 拍巴掌抗议对手投篮命中

(3) 不道德的行为

(4) 如果再犯将被判技术犯规的任何其它行为

解释:

此警告要通告A队教练员,此警告在比赛的剩余时间里对所有A队人员均适用

陈述2:

在比休息期间判一名有资格参赛的队员技术犯规,该队员又兼任该队教练员,判该队员一次队员技术犯规,该犯规要记在随后一节的全队犯规中。

例:

A4是A队的教练兼队员,A4因下列的行为被判技术犯规:

(1) 在赛前或半场结束后准备活动时把身体吊在球篮上

(2) 比赛休息时的不道德行为

解释:

(1) 和 (2) 情况均判A4一次队员技术犯规,该犯规要记在随后一节的全队犯规中,也要作为A4个人累积犯规记录。

陈述3: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防守队员不能用手妨碍投篮队员的视野、大声喊叫、用力跺脚、在投篮队员附近拍巴掌等行为影响投篮队员,这些行为的结果造成对投篮队员不利,则判技术犯规;若没有造成对投篮队员不利,则警告。

例:

A4正在做投篮动作,这时B4试图采用大声喊叫或用力跺脚来使A4分心,投篮的结果是:

(1) 成功

(2) 失败

解释:

(1) 给B4一次警告,并通告B队教练员,此警告在比赛的剩余时间里对B队所有队员的相同行为均适用

(2) 判B4一次技术犯规.

陈述4:

如果判了一队员5次犯规后该队员又上场比赛,一经发现没有参赛资格的球员非法参与比赛,只要不使另一队处于不利,立即判罚。

例:

在判了B4第5次犯规之后,B4已知道自己不再是合格参赛的球员,稍后,B4作为替补进场比赛,B4非法参与比赛被发现:

(1) 在比赛重新开始球成活球前

(2) 球已成活球且A队控制球

(3) 球已成活球且B队控制球

(4) B4进场后,球成球

解释:

(1) B4 应立即退出比赛,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2) 比赛应立即停止,除非置A队于不利,B4 应退出比赛,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3) 和(4) 比赛应立即停止,B4 应退出比赛,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陈述5:

如发现一名被判5次犯规而失去参赛资格的队员又上场比赛,并在被发现前得分、宣判了犯规或被对方犯规,所有的得分有效,犯规被视为队员犯规。

例:

在判了B4第5次犯规之后,B4已知道自己不再是合格参赛球员,稍后,B4作为替补进场比赛,B4非法参与比赛被发现:

(1) B4 投篮得分后

(2) B4 被判犯规后

(3) B4 被A4犯规(全队第5次犯规)后

解释:

(1) B4 投篮得分有效

(2) B4的犯规被视为场上队员的犯规

(3) 应判给B4的2次罚球由B4的替换者执行

有关(1)、(2)、(3) 发生的相关行为处理完后, 判B队教练一次技术犯规(在记录表的相应栏内登记B)

陈述6:

如果判了某队员第5次犯规而没有发现是该队员的第5次犯规,该队员不再有资格在场上比赛,但该队员留在场上(或重新替换上场)比赛,一经发现,该队员要立即被替换(不要使对方处于不利),对该队员非法在场上比赛不予处罚,如果该队员在场上得分、被宣判犯规或被对手犯规,所有得分有效,犯规则被看作是场上队员的犯规。

例:

A10请求替换A4,随后A4犯规,球成球,A10上场比赛,裁判员没有意识到这是A4的第5次犯规,过后,A4替换上场,在下列情况下发现A4已没有资格参赛:

(1) 比赛计时钟开始计时后,且A4作为队员上场比赛.

(2) 在A4投篮命中后

(3) 在A4对B4犯规后

(4) 在B4对A4犯规后

解释:

(1) 只要不使B队处于不利,应立即替换A4,不对A4的非法参赛进行判罚。

(2) 投篮得分有效。

(3) A4的犯规被看成是场上队员的犯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4) B4的犯规视为对场上队员的犯规,替换A4上场的队员将执行2次或3次罚球

第39条 打架

陈述:

如果某队在打架或将要打架时控制球,该队在重新开始比赛后的24秒要连续计算,

例:

A队控球20秒钟时,场上有导致打架的情况发生,裁判员在把离开球队席区域界限的双方人员判罚取消比赛资格

解释:

在打架前控制球的A队被判给在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线外掷球入界,他们的24秒周期仅剩4秒。

第42条 特殊情况

陈述1

在特殊情况出现时,在同一个停止比赛计时钟片断内,需执行多个判罚。裁判员应特别注意违例或犯规的顺序,以便决定哪些罚则要执行,哪些罚则要取消。

例1:

A4跳起投篮,球在空中,24秒装置信号响起,A4还在空中,B4对他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且:

(1) 球未触及篮圈

(2) 球触及篮圈但未中篮

(3) 球中篮

解释:

以上三种情况,B4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不能被忽略

(1) A4在投篮时被B4犯规(罚则:2次或3次罚球和A队随后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外掷球入界的球权),其后,A4使球24秒违例(罚则:B队在罚球线延长线外掷球入界)。判给A4执行2次或3次罚球,但随后A队的掷球入界权利被取消,因为这不是被执行的最后的罚责。比赛将由B队在罚球线延长线的边线外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2) 没有发生24秒违例,判给A4执行2次或3次罚球和A队随后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外掷球入界的球权

(3) 没有发生24秒违例,A4得2分或3分并追加一次罚球,以及A队随后记录台对面中线延长外掷球入界的球权

陈述2:

如果在罚球时判了一起双方犯规,或在罚球时宣判了罚则相抵消的犯规,登记犯规而罚则被以消。

例1:

判给A4执行2次罚球,在第一次罚球后,判A5和B5双方犯规。

解释:

登记A5和B5的犯规,其后,A4执行第二次罚球,比赛就像没有发生双方犯规而只有罚球一样重新开始。

例2:

判给A4执行2次罚球,在第一次罚球后,判A5技术犯规随后判了B5技术犯规

解释:

登记A5和B5的技术犯规,在A4执行完第2次罚球后,比赛就像正常的罚球那样重新开始。

例3:

判给A4执行2次罚球,两次罚球均成功,在最后一次罚球,球成活球前:

(1) 判了A5和B5的双方犯规

(2) 判了A5和B5的技术犯规

解释:

在(1) 和(2) 的情况发生后,分别登记双方队员的犯规,其后,在最后或仅有的一次罚球成功后比赛从端线后掷球入界重新开始。

第46条 主裁判员:职责和权力

陈述:

在一场常规的篮球比赛中,极有可能出现国际篮联篮球规则和国际篮联官方解释所未明确涉及的情况,主裁判根据他个人判断,依靠平等竞赛原则和规则精神,有权做出处理决定,一般地,这被称为主裁判员的“弹性权力”。

例:

在比赛的最后2分钟,A队投篮后,球滚出,远离球场。

解释:

在正常的比赛情况下,裁判员要鸣哨停止比赛计时钟,比赛计时钟停止,球成球后,双方要登记的暂停和替换将被允许,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能适用。在第4节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投篮命中后,如果这时一裁判员鸣哨,将把掷球入界的队置于不利,因为那样会给得分队替换和请求要登记暂停的机会。因此裁判员不要鸣哨,因为那样会打断比赛。

篮球比赛的规则是什么?

抱歉!今天才搜索到您的帖子!

因百度知道只设置了一万字的回复,我不能全部列完规则。

目前,我国实施的篮球规则是FIBA 2004年规则,网上流传的版本,用搜索引擎只能找的到2000年与1998—2002年这两个版本,它们也是FIBA规则,但是里面很多内容已经不再适用了!有空请发信息给我,我发最新的规则给你。2006年10月1日,最新的规则即将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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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规则

OFFICIAL BASKETBALL RULES(2004年)国际篮球联合会中央局2004年6月12日于法国巴黎通过 2004年9月1日起生效 中国篮球协会2004年8月9日审定。

前 言

篮球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和深入的发展。为使该项运动永远具有吸引力和生命力,并在持续的发展中得到统一和规范,国际篮联近年来不断地对规则进行了修改。2004年6月12日,国际篮联中央局会议又通过了对2004年规则的修改部分,并决定9月1日起在全世界正式执行。

新的规则已经由中国篮球协会翻译和审定。今后国际比赛和国内比赛及各类篮球裁判员晋级考试均按本规则执行。

中国篮球协会

2004年8月9日

整本《篮球规则》中所有提到的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等等都是男性,同样也适用于女性。必须理解到,这样写法只是为了实用的缘故。

第一章 比 赛

第1条 定义

1.1 篮球比赛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篮球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本方/对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将是比赛的胜者。

第二章 球场和器材

第2条 球场

2.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坚实且无障碍物的表面(图1)。其尺寸是长28米、宽15米,从界线的内沿丈量。

国家联合会为举办、比赛,有权批准最小尺寸为长26米、宽14米的现有比赛场地。

2.2 线

所有的线应用相同的颜色(最好白色)画出,宽5厘米并清晰可见。

2.2.1 界线

比赛场地是由两条端线(在短边)和两条边线(在长边)组成的界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在球队席就座的人员距比赛场地应至少2米。

2.2.2 中线、中圈和半圆

中线应从两边线的中点标出并平行于两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圈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如果中圈里面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内的颜色相同。

半圆应标在比赛场地上,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它的圆心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上(图2)。

2.2.3 罚球线和限制区

罚球线应画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端线内沿到它的最外沿应为5.80米,其长度为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限制区是在比赛场地上标出的地面区域,它由端线、罚球线和两条起自端线(画线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3米)终于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里面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圈内的颜色相同。

罚球时留给队员们的沿限制区两侧的抢篮板球位置,应按图2标出。

2.2.4 3分投篮区域

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1和图3)是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引出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外沿分别距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6.25米。该交点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以上述规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半径为6.25米(量到圆弧外沿)的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图1)应标在记录台和球队成同侧的场外。

每个区域由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至少长2米的线和另一条离中线5米且与边线成直角并至少长2米的线所限定。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使所用有。任何其他人员应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处。

宣告员和(或)统计员(如到场)可坐在记录台的一侧和(或)后面。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图4)

第三条 器材

需要下列器材:

挡件,包括:

——篮板;

——含有抗压篮圈和篮网的球篮;

——篮板支撑构架(包括包扎物)。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钟装置。

供暂停什时用的计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个独立的、显然不同的和非常响亮的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标志牌。

交替拥有指示器。

比赛地板。

比赛球场。

足够的照明。

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篮球器材附录”(FIBA)。

第三章 球 队

第4条 球队

4.1 定义

4.1.1 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包括管理年龄限制的规程)已被认可为某队参赛,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2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井且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3 在比赛时间内,一名球队成员:

当他在比赛场地上 并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当他未在比赛场地上,但他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当他已发生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逐出的队员。

4.1.4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认为是队员。

4.2 规定

4.2.1 每个队应按下列要求组成;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5名有专门职责的随队人员可坐在球队用上,如领队、医生、理疗师统计员、译员。

4.2.2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场上并可被替换。

4.2.3 一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和一名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当裁判员招呼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

登记的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台请求替换时。

4.3 服装

4.3.1 球队成员的服装应按下列要求构成:

背心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

所有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他们的比赛短裤内。一体的服装是允许的。

圆领衫(不管式样)不可以穿在背心里面,除非队员有医生书面同意。如果有这样的许可,圆领衫的颜色必须与背心的主要颜色相同。

短裤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但没必要与背心的颜色相同。

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只要与短裤的颜色相同。

4.3.2 每一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其清楚的单色号码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应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的号码应至少20厘米。

前胸的号码应至少高10厘米。

号码应至少宽2厘米。

球队应使用4至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为举办竞赛,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它号码。

同队队员不应佩戴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识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

4.3.3 每队必须至少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穿浅色附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二队(客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4.4 其它装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围,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4.4.2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臀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同或任何其它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下列物品里允许的:

——肩、上作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充分地包扎。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伤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头带最宽为5厘米,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

4.4.3 本条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被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批准。

第5条 队员:受伤

5.1 在队员受伤的事件中,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发生受伤时球是活球,裁判员不应的哨,直到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球。如果,当有必要去保护受伤队员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继续比赛,或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被替换,该队必须以少于5名队员继续比赛。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经裁判员允许可进人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前照料他。

5.5 如果医生判断受伤队员需要即时地治疗,医生不经裁判员允许可进人比赛场地。

5.6比赛期间,任一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怕必须被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已经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球场。

在同一停表期间,任一队请求要登记的暂时 如果受伤队员或任何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恢复了,该队员可继续比赛。

5.7 如果已判给受伤队员罚球,必须由他的替补队员执行,替补队员在参加比赛到下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前不能被替换。

5.8 已经被教练员指定为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万一受伤时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

第6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是一名在场上代表他的球队的队员。在比赛期间,他可与裁判员联系以获得信息。做此举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6.2 队长可以担任教练员。

6.3 如果球队抗议比赛的结果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抗议队长签名 栏内签名,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第7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7.1 至少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20分钟,每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以及球队的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名单交给记录员。所有在记录表上填人姓名的球队成员有权参加比赛,即使他们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

7.2 至少在比赛前10分钟,每位教练员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已填人的他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同时他们应指明比赛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 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7.3 只允许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以及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等人在和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7.4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在比赛期间去记录台以获得统计资料 而且只能在球成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7.5 只允许教练员在比赛期间保持站立。在比赛期间,他可与队员们讲话,只要他停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如果教练员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他应承担教练员的所有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 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担任场上队长的队员的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并且记录表内没有填入助理教练员(或后者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如果他因为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代他作队长的替补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7.9 规则未确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罚球队员。

第四章 比赛通则

第8条 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加时节)

8.l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第1节和第2节(第一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第二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半时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为15分钟。

8.4 在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5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开始;

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20分钟;

当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8.6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结束;

在第1节的开始,当球在跳球中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在所有其它节的开始,当球在掷球入界中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8.7 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为打破平局,需要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继续比赛。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前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此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围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第9条 比赛或节的开始或结束。

9.1在跳球中,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第1节开始。

9.2 掷球入界后,当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所有其它的节开始。

9.3 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的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拥有记录台左侧的球队席和它的本方球篮,(坐左打右)。如双方同意可以互换,球队席和球篮可以分开换。

9.5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9.6 为进行第二半时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场。

9.7在所有的决胜湖中,球队应朝向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9.8 当结束比赛时间的比其计时钟的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球。

10.2 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队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10.3 球成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盘时。

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课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时。

某队控制球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10.4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球如中篮得分,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并且:

——裁判员鸣哨。

——比赛计时钟信号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对方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控制着球时,一名队员对任何对方队员犯规,并且连续运动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裁判员鸣哨后:

——比赛计时钟信号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做了一个完全新的投篮动作。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限制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确定相同。

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在第1节开始进,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紧握在球上,以至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得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

球出界,并且裁判员们对谁是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拿不准确无误或有争执;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罚球违例发生;

一个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除去罚球之间);

当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时球成球;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12.4 交替拥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

12.4.3 在第1节开始的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应开始交替拥有。

12.4.4 在任一节结束时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有权的队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

12.4.5 交替拥有: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开始。

结束,当:

——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

12.4.6 应由指向对方球篮的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的队。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箭号的方向立即反转。

12.4.7 某队在它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违例,使该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交替拥有箭号应立即反转,指明违例的对方在下一次跳球情况中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于是将球判给场合队的对方像正常的违例(即不是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后一样地掷球入界继续比赛。

12.4.8 任球队犯规:

在非第1节的一节开始之前;或

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在开始一节的最初的掷球入界中,在球已被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之后,但在球触及场上队员之前,如果这样的犯规发生,那么,则被认为是发生在比赛时间内的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来打,并且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13.2.1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或用拳击球是违例。然而,球偶然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13.2.2 在一次传球或篮板球中,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球队控制球开始:

当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因为他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

14.2 球队控制继续,当:

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时。

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14.3 球队控制结束,当:

一名对方队员获得控制时。

球成球时。

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时。

第15条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15.1 投篮或罚球是队员手中持球,然后通过空中掷向对方球篮。

拍:用手直接把球打向对方球篮。

扣:用一手或双手迫使球向下进入对方球篮。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当队员开始连续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并且他把球投、拍或扣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

结束:当球已离开队员手时,如是在空中的投篮队员,并且双脚落回地面。

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比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甚至被认为是他做了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3 投篮动作中的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在投篮尝试中须包括队员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则结束。

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停留在球篮内或穿过球篮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球篮,对投篮的队按如下计得分: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已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球篮之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中篮计2分。

16.2.2 如果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该队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如同对方队的场上队长得分一样地记录。

16.2.3 如果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队员使整个球从下方进入球篮,这是违例。

第17条 掷球入界

17.1 定义

由界外队员将球传入场内时,掷球入界发生。

17.2 程序

17.2.1 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置于他可处理。他也可将球抛或反弹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只要:

裁判员距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超过4米。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是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

17.2.2 队员应在裁判员指定的最靠近违犯或比赛中止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17.2.3 在非第1节的所有球或由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引起的罚球之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执行,不管最后的或仅有的罚球是否成功。队员应将双脚骑跨在中线的延长部分,并有权将球传给位于比赛场地任一处的同队队员。

17.2.4 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或有掷球入界权队的队员发生侵人犯规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最靠近犯规的地点执行。

17.2.5 每当球进入球篮,但该投篮或罚球无效,则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执行。

17.2.6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

非得分队的任一队员应在中篮得分的端线任一地点掷球入界。

这也适用于成功的投篮或罚球后的一次要登记的暂停或在任一比赛的中止之后,在裁判员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将球置于他可处理后。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可横向移动和/或后移和球可在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之间传递,但是,当界外第一位队员可处理球时,5秒钟计算开始。

17.3 规定

17.3.1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应:

球离手超过5秒钟。

球在手中时步入场内。

掷球入界的球离手后,使球触及界外。

在球触及另一队员前,在场上触及球。

直接使球进入球篮。

球离手前或离手时,从裁判员指定的地点向移动超过1米或向不止一个方向移动。然而,只要情况许可,他从界线后退多远后可以。

17.3.2 其他队员不应:

在球被掷过界线前,将身体的任何部位过界线。

当界线外侧掷球入界地点的无障碍物区少于2米时,靠近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在1米之内。

违犯第17.3款是违例。

17.4 罚则

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原掷球入界的地点执入界。

要登记的暂停

18.1 定义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请求中断比赛时要登记的暂停。

18.2 规定

18.2.1 每次要登记的暂停应持续1分钟。

18.2.2 一次暂停机会开始,当:

球成球,比赛计时钟停止,以及当裁判员结束了与记录台的联系时。

如果投篮得分时,对于非得分队。

18.2.3 一次暂停机会结束,当:

第1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的队员可处理球时。

18.2.4 在第一半时的任何时间每队可准予2次要登记的暂停;在第二半时的任何时间可准予3次的要登记的暂停,以及每一决胜期的任何时间

可准予1次的要登记的暂停。

18.2.5 未用过的要登记的暂停不得遗留给下一个半时或决胜期。

18.2.6 除了对方队员投篮得分并且没有宣判犯规后准予的暂停外,应给首先提出暂停请求的教练员的队登记暂停。

18.3 程序

18.3.1 只要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有权请求要登记的暂停。他应与记录员建立视觉联系或请自到记录员处清楚地要求暂停,并用手做出适当的常规手势。

18.3.2 一次要登记的暂停请求只可在记录员发出该次暂停请求的信号之前被撤销。

18.3.3 暂停:

当裁判员鸣哨并给出暂停手势时开始。

当裁判员鸣哨并招呼球队会到比赛场地上时结束。

18.3.4 暂停机会一开始,记录员就应发出他的信号,通知裁判员已提出了要登记的暂停请求。

如果某队已请求了要登记的暂停,在对方投篮得分时,计时员应立即停止比赛计时钟并发出他的信号。

18.3.5 在暂停期间(以及第2节、第4节或每一决胜期开始之前的比赛休息期间),队员们可以离开比赛场地并坐在球队席上,被允许在球队席区域内的人员可以进入场地,只要这些球队成员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附近。

18.4 限制

18.4.1 由一个犯规罚则带来的罚球或多次罚球之间或之后不允许要登记的暂停,直到一个比赛的钟表运行片断之后再次成球为止。

例外:

关于篮球

第一章 比 赛

第1条 定义

1.1 篮球比赛

篮球比赛由两个队参加,每队出场5名队员。每队的目标是在对方球篮得分,并阻止对方队得分。

篮球比赛由裁判员、记录台人员和技术代表管理。

1.2 球篮:本方/对方

被某队进攻的球篮是对方的球篮,由某队防守的球篮是本方的球篮。

1.3 比赛的胜者

在比赛时间结束时得分较多的队,将是比赛的胜者。

第2条 球场

2.1 比赛场地

比赛场地应是一块平坦、坚实且无障碍物的表面(图1)。其尺寸是长28米、宽15米,从界线的内沿丈量。

国家联合会为举办、比赛,有权批准最小尺寸为长26米、宽14米的现有比赛场地。

2.2 线

所有的线应用相同的颜色(最好白色)画出,宽5厘米并清晰可见。

2.2.1 界线

比赛场地是由两条端线(在短边)和两条边线(在长边)组成的界线所限定。这些线不是比赛场地的部分。

任何障碍物包括在球队席就座的人员距比赛场地应至少2米。

2.2.2 中线、中圈和半圆

中线应从两边线的中点标出并平行于两端线。它向每条边线外延伸15厘米。

中圈应标在比赛场地的中央,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如果中圈里面着色,它必须与限制区内的颜色相同。

半圆应标在比赛场地上,半径为1.80米(从圆周的外沿丈量),它的圆心在两条罚球线的中点上(图2)。

2.2.3 罚球线和限制区

罚球线应画成与每条端线平行。从端线内沿到它的最外沿应为5.80米,其长度为3.60米。它的中点应落在连接两条端线中点的假想线上。

限制区是在比赛场地上标出的地面区域,它由端线、罚球线和两条起自端线(画线的外沿距离端线中点3米)终于罚球线外沿的线所限定。除端线外,这些线都是限制区的一部分。限制区里面可以着色,但必须与中圈内的颜色相同。

罚球时留给队员们的沿限制区两侧的抢篮板球位置,应按图2标出。

2.2.4 3分投篮区域

某队的3分投篮区域(图1和图3)是除对方球篮附近被下述条件限制出的区域之外的整个比赛场地的地面区域。这些条件包括:

·从端线引出两条垂直于端线的平行线,外沿分别距对方球篮的中心垂直线与地面的交点6.25米。该交点距端线内沿中点的距离为1.575米。

·以上述规定的同一点为圆心,画半径为6.25米(量到圆弧外沿)的半圆与两平行线相交。

2.2.5 球队席区域

球队席区域(图1)应标在记录台和球队成同侧的场外。

每个区域由一条从端线向外延伸至少长2米的线和另一条离中线5米且与边线成直角并至少长2米的线所限定。

球队席区域内必须有14个座位供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使用。任何其他人员应在球队席后面至少2米处。

2.3 记录台和替换椅子的位置(图4)

第三条 器材

需要下列器材:

·挡件,包括:

——篮板;

——含有抗压篮圈和篮网的球篮;

——篮板支撑构架(包括包扎物)。

·篮球。

·比赛计时钟。

·记录板。

·24秒钟装置。

·供暂停什时用的计秒表或适宜的(可见的)装置(不是比赛计时钟)。

·两个独立的、显然不同的和非常响亮的信号。

·记录表。

·队员犯规标志牌。

·全队犯规标志牌。

·交替拥有指示器。

·比赛地板。

·比赛场地。

·足够的照明。

篮球器材更详细的描述见“附录:篮球设备”。

第三章 球 队

第4条 球队

4.1 定义

4.1.1 当一名球队成员按照竞赛组织部门的规程(包括管理年龄限制的规程)已被认可为某队参赛,是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2 当一名球队成员的姓名在比赛开始前已被登记在记录表上,井且他既没有被取消比赛资格又没有发生5次犯规,是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

4.1.3 在比赛时间内,一名球队成员:

·当他在比赛场地上 并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队员。

·当他未在比赛场地上,但他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替补队员。

·当他已发生5次犯规,并且不再有资格参赛时是一名逐出的队员。

4.1.4 在比赛休息期间,所有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被认为是队员。

4.2 规定

4.2.1 每个队应按下列要求组成;

·不超过12名有资格参赛的球队成员,包括一名队长。

·一名教练员,如果球队需要可有一名助理教练员。

·最多5名有专门职责的随队人员可坐在球队席上,如领队、医生、理疗师、统计员、译员等。

4.2.2 在比赛时间内,每队应有5名队员在场上并可被替换。

4.2.3 一名替补队员成为队员和一名队员成为替补队员:

·当裁判员招呼替补队员进入比赛场地时。

·在暂停或比赛休息期间,一名替补队员向记录员请求替换时。

4.3 服装

4.3.1 球队成员的服装应按下列要求构成:

·背心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

所有队员必须把他们的背心塞进他们的比赛短裤内。一体的服装是允许的。

·圆领衫(不管式样)不可以穿在背心里面,除非该队员有医生书面同意。如果有这样的许可,圆领衫的颜色必须与背心的主要颜色相同。

·短裤前后的主要颜色相同,但没必要与背心的颜色相同。

·允许穿长于短裤的紧身内裤,只要与短裤的颜色相同。

4.3.2 每一球队成员应穿前后有号码的背心,其清楚的单色号码与背心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别。

号码应清晰可见,并且:

·后背的号码应至少高20厘米。

·前胸的号码应至少高10厘米。

·号码应至少宽2厘米。

·球队应使用4至15的号码。国家联合会为举办竞赛,有权批准最多两位数字的任何其它号码。

·同队队员不应佩戴相同的号码。

·任何广告或标识离号码应至少5厘米。

4.3.3 球队必须至少有两套背心,并且: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穿浅色附心(最好白色)。

·秩序册中命名的第二队(客队)应穿深色背心。

·然而,如果涉及比赛的两队同意,他们可以互换背心的颜色。

4.4 其它装备

4.4.1 队员使用的所有装备必须合乎比赛要求。任何被设计成增加队员的高度或能及的范围,或用任何其它方法得到不正当利益的装备是不允许的。

4.4.2 队员不应佩戴可能使其他队员受伤的装备(物品)

·下列物品不允许:

——手指、手、手腕、肘或前臂部位的护具、模件或保护套,它们由皮革、塑料、软塑料、金属或任何其它坚硬的物质制造,即使表面有软的包扎。

——能割破或引起擦伤的物品(指甲必须剪短)

——头饰、头发饰物和珠宝饰物。

·下列物品里允许的:

——肩、上臂、大腿或小腿部位的保护装备,如果其材料被充分地包扎。

——被适当包扎的膝部保护架。

——伤鼻保护器,即使用硬质材料制成。

——不会对其他队员造成危险的眼镜。

——头带最宽为5厘米,由不会发生擦伤的单色棉布、软塑料或橡胶制成。

4.4.3 本条中没有明确提到的任何其它装备.必须被国际篮联技术委员会批准。

第5条 队员:受伤

5.1 在队员受伤的事件中,裁判员可以停止比赛。

5.2 如果发生受伤时球是活球,裁判员不应鸣哨,直到控制球的队已经投篮、失去控制球、持球停止进攻或球已成球。如果,当有必要去保护受伤队员时,裁判员可立即中断比赛。

5.3 如果受伤队员不能立即(大约15秒钟)继续比赛,或如果他接受治疗,他必须被替换,该队必须以少于5名队员继续比赛。

5.4 教练员、助理教练员、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经裁判员允许可进入比赛场地,在受伤队员替换前照料他。

5.5 如果医生判断受伤队员需要即时地治疗,医生不经裁判员允许可进入比赛场地。

5.6比赛期间,任一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必须被替换,该队员只有在流血已经停止并且患部或创面已被全面安全地包扎后才可返回场地。

任一队请求暂停并在记录员发出信号请求替换前, 如果受伤队员或任何正在流血或有伤口的队员恢复了,该队员可继续比赛。

5.7已经被教练员指定为比赛开始时上场的队员万一受伤时可以被替换。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也有权替换相同数量的队员,如果他们想这样做的话。

第6条 队长:职责和权力

6.1 队长是一名在比赛场地上代表他的球队的队员。在比赛期间,他可与裁判员联系以获得信息。做此举要有礼貌,而且只能在球成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6.2如果球队抗议比赛的结果并在记录表上标有“球队抗议队长签名”栏内签名,队长应在比赛结束时立即通知主裁判员。

第7条 教练员:职责和权力

7.1在预定的比赛开始前至少20分钟,每位教练员或他的代表应将该场比赛中合格参赛的球队成员的姓名和相应的号码,以及球队的队长、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的名单交给记录员。所有在记录表上填入姓名的球队成员有权参加比赛,即使他们在比赛开始后才到达。

7.2 至少在比赛前10分钟,每位教练员应以在记录表上签字来确认已填入的他们球队成员的姓名、相应号码和教练员们的姓名。同时,他们应指明比赛开始上场的5名队员。“A” 队教练员应首先提供这个资料。

7.3 只允许教练员和助理教练员(以及替补队员和随队人员)等人在和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除非本规则另有规定。

7.4 教练员或助理教练员可在比赛期间去记录台以获得统计资料,而且只能在球成球和比赛计时钟停止时。

7.5 只允许教练员在比赛期间保持站立。在比赛期间,他可与队员们讲话,只要他停留在他们的球队席区域内。

7.6 如果有助理教练员,他的姓名必须在比赛开始前填入记录表内(他没必要签字)。如果教练员因任何原因不能继续工作,他应承担教练员的所有职责和权力。

7.7 当队长离开比赛场地时 教练员应通知裁判员担任场上队长的队员的号码。

7.8 如果没有教练员或如果教练员不能继续工作,并且记录表内没有填入助理教练员(或后者不能继续工作),队长应担任教练员。如果队长必须离开比赛场地,他可以继续担任教练员。然而,如果他在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后必须离开,或如果他因为受伤不能担任教练员,代他作队长的替补队员替代他当教练员。

7.9 规则未确定罚球队员的所有情况中,教练员应指定罚球队员。

第四章 比赛通则

第8条 比赛时间、比分相等和决胜期(加时节)

8.l 比赛应由4节组成,每节10分钟。

8.2 在第1节和第2节(第一半时)之间,第3节和第4节(第二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3 半时间的比赛休息期间应为15分钟。

8.4 在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应有20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

8.5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开始;

·比赛预定的开始之前20分钟;

·当结束一节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

8.6 一次比赛休息期间结束;

·在第1节的开始,当球在跳球中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在所有其它节的开始,当球在掷球入界后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

8.7 如果在第4节比赛时间终了时比分相等,为打破平局,需要一个或多个5分钟的决胜期来继续比赛。

8.8 如果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或恰好之前发生了犯规,在比赛时间结束之前应执行最后的罚球。

8.9 如果作为此罚球的结果需要一个决胜期,那么,在比赛时间结束后发生的所有犯规围被视为在比赛休息期间发生的,在决胜期开始之前应执行罚球。

第9条 比赛或节的开始或结束。

9.1在跳球中,当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第1节开始。

9.2 掷球入界后,当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所有其它的节开始。

9.3 如果某一球队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不足5名,比赛不能开始

9.4对所有的比赛,在秩序册命名的第一队(主队)应拥有对着比赛场地的记录台左侧的球队席和它的本方球篮。

然而,如双方同意可以互换,球队席和/或球篮。

9.5在第1节和第3节前,球队有权在对方的球篮所在的半场作赛前准备活动。

9.6 为进行第二半时的比赛,球队应交换球篮。

9.7在所有的决胜湖中,球队应朝向第4节中相同的球篮继续比赛。

9.8 当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的信号响时,一节、决胜期或比赛应结束。

第10条 球的状态

10.1 球可以是活球或球。

10.2 球成活球,当:

·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10.3 球成球,当:

·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盘时。

·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在一次罚球中球明显不会进入球篮,且该次罚球后接着有;

——另一(多次)罚球时。

——进一步的罚则(罚球或掷球入界)时。

·比赛课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时。

·某队控制球24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投篮中飞行的球在下述情况后被任一队的队员触及时:

——裁判员鸣哨。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10.4 出现下列情况,球不成球如中篮得分,当:

·投篮的球在飞行,并且:

——裁判员鸣哨。

——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

——24秒钟装置信号响。

·罚球的球在飞行,裁判员因除罚球队员之外的任何规则违犯而鸣哨时。

·对方队员在做投篮动作并控制着球时,一名队员对任何对方队员犯规,并且他以连续运动完成犯规发生前已开始的投篮。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裁判员鸣哨后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

此规定不适用,并且不计得分,如果一名队员在做连续的投篮动作中,结束一节的比赛时钟信号响起或24秒钟装置信号响起。

第11条 队员和裁判员的位置

11.1 一名队员的位置由他正接触着的地面所确定。

当队员跳起在空中时,他保持当他最后接触地面时所拥有的相同位置。这包括界线、中线、3分线、罚球线和标定限制区的各线。

11.2 一名裁判员的位置的确定与一名队员的位置确定相同。当球触及裁判员时,如同触及裁判员所位于的地面一样。

第12条 跳球和交替拥有

12.1 定义

12.1.1在第1节开始jf ,一名裁判员在中圈、在任何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抛起,一次跳球发生。

12.1.2 当双方球队各有一名或多名队员有一手或两手紧握在球上,以至不采用粗野动作任一队员就不能获得控制球时,一次争球发生。

12.2 程序

12.2.1 每一跳球队员的双脚应站立在靠近该队本方球篮的中圈半圆内,一脚靠近中线。

12.2.2 如果一名对方队员要求占据其中一个位置,同队队员不得围绕圆圈占据相邻的位置。

12.2.3 然后裁判员应在两名互为对方的队员之间将球向上(垂直地)抛起,其高度超过任一队员跳起能达到的高度。

12.2.4 在球到达它的最高点后,球必须被一名或两名跳球队员用手拍击。

12.2.5 在球被合法地拍击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应离开他的位置。

12.2.6 在球触及非跳球队员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队员都不得抓住球或拍击球超过两次。

12.2.7 如果球未被至少一名跳球队员拍击,则应重新跳球。

12.2.8 在球已被拍击前,非跳球队员的身体部分不得在圆圈上或圆圈(圆柱体)上方。

12.2.9 违反第12.2.1、12.2.4、12.2.5、12.2.6、和12.2.8是违例。

12.3 跳球情况

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当:

·宣判了一次争球;

·球出界,并且裁判员们对谁是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拿不准或有争执;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不成功的罚球中,双方队员罚球违例发生;

·一个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除去罚球之间);

·当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时球成球;

·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它要执行的犯规罚则,以及在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除第1节外,所有节将开始时。

12.4 交替拥有

12.4.1 交替拥有是以掷球入界而不是以跳球来使球成活球的一种方法。

12.4.2 在所有跳球情况中,双方球队将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情况的地点掷球入界权。

12.4.3 在第1节开始的跳球后未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的队应开始交替拥有。

12.4.4 在任一节结束时对下一次交替拥有有权的队应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

12.4.5 交替拥有:

·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开始。

·结束,当:

——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他合法触及时;

——掷球入界队发生违例时;

——掷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

12.4.6 应由指向对方球篮的交替拥有箭号来指明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的队。当交替拥有掷球入界结束时,箭号的方向立即反转。

12.4.7 某队在它的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违例,使该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交替拥有箭号应立即反转,指明违例的对方在下一次跳球情况中对交替拥有掷球入界有权。于是将球判给场合队的对方像正常的违例(即不是交替拥有掷球入界)后一样地掷球入界继续比赛。

12.4.8 任球队犯规:

·在非第1节的一节开始之前。或

·在交替拥有掷球入界中。

不使掷球入界队失掉交替拥有掷球入界。

在开始一节的最初的掷球入界中,在球已被置于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之后,但在球触及场上队员之前,如果这样的犯规发生,那么,则被认为是发生在比赛时间内的并相应地被处罚。

第13条 如何打球

13.1 定义

在比赛中,球只能用手来打,并且球可向任何方向传、投、拍、滚或运,但受本规则的限制。

13.2 规定

13.2.1 带球跑,故意踢或用腿的任何部分阻挡或用拳击球是违例。然而,求偶然地接触到腿的任何部分,或腿的任何部分偶然地触及球,不是违例。

13.2.2 在一次传球或篮板球中,从下方伸手穿过球篮并触及球,是违例。

第14条 控制球

14.1 球队控制球开始:当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因为他正持着或运着或可处理一个活球)时。

14.2 球队控制继续,当:

·该队一名队员控制一个活球时。

·球在同队队员之间传递时。

14.3 球队控制结束,当:

·一名对方队员获得控制时。

·球成球时。

·在投篮或罚球中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时。

第15条 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

15.1 投篮或罚球是队员手中持球,然后通过空中掷向对方球篮。

拍:用手直接把球打向对方球篮。

扣:用一手或双手迫使球向下进入对方球篮。

拍和扣也被认为是投篮。

15.2 投篮动作:

·开始:当队员开始连续运动(通常先于球离手),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并且他把球投、拍或扣向对方的球篮已开始了得分尝试时。

·结束:当球已离开队员手时,如是在空中的投篮队员,并且双脚落回地面。

尝试得分的队员的手比可能被对方队员抓住,从而阻碍他得分,甚至被认为是他做了得分尝试。在这种情况下球离开队员的手不是本质的。

在跑动的合法步数和投篮动作之间没有联系。

15.3 投篮动作中的连续运动:

·当球在队员手中停留并已开始投篮动作(通常是向上的)时开始。

·在投篮尝试中须包括队员的手臂和/或身体运动。

·当球已离开队员的手或如果做了一个全新的投篮动作则结束。

第16条 球中篮和它的得分值

16.1 定义

16.1.1 当活球从上方进入球篮并停留在球篮内或穿过球篮是球中篮。

16.1.2 当有极少部分的球体在篮圈中并在篮圈水平面以下时,就认为球在球篮中。

16.2 规定

16.2.1 球已进入球篮,对投篮的队按如下计得分:

·一次罚球中篮计1分。

·从2分投篮区域中篮计2分。

·从3分投篮区域中篮计3分。

·在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中,在球已触及篮圈后,在球进入球篮之前被一名进攻队员或防守队员合法触及,中篮计2分。

16.2.2 如果队员意外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中篮计2分,如同对方队的场上队长得分一样地记录。

16.2.3 如果队员故意地将球投入该队的本方球篮,这是违例,中篮不计得分。

16.2.4 如果队员使整个球从下方穿过球篮,这是违例。

第17条 掷球入界

17.1 定义

由界外队员将球传入比赛场地内时,掷球入界发生。

17.2 程序

17.2.1 裁判员必须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置于他可处理。他也可将球抛或反弹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只要:

·裁判员距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不超过4米。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是在裁判员指定的正确地点。

17.2.2 队员应在裁判员指定的最靠近违犯或比赛中止的地点执行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17.2.3 只有在下列情况中,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的延长部分执行掷球入界:

·在非第1节的所有节的开始。

·由技术犯规、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或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引起的罚球之后。

在第4节的最后2分钟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在后场拥有球权的队准予了暂停之后。

队员应将双脚骑跨在中线的延长部分并有权将球传给场上的任一地方的同队队员。

17.2.4 控制活球队的队员或有掷球入界权队的队员发生侵人犯规后,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最靠近犯规的地点执行。

17.2.5 每当球进入球篮,但该投篮或罚球无效,则随后的掷球入界应在罚球线的延长部分执行。

17.2.6投篮成功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成功后:

·非得分队的任一队员应在中篮得分的端线任一地点掷球入界。这也适用于成功的投篮或成功的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的罚球后的一次暂停或任一比赛的中止之后,在裁判员将球递交给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或将球置于他可处理后。

·执行掷球入界的队员可横向移动和/或后移和球可在端线上或端线后的同队队员之间传递,但是,当界外第一位队员可处理球时,5秒钟计算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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